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关于调整交易业务的通知

2017-02-09 17:04:59
来源: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

2017年2月6日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交易业务的通知,2月13日起,“粤贵银锭”商品停止开立新仓,转让持仓不受影响。申请交易现货商品(粤贵银、粤贵铂、粤贵钯)入市交易资格的客户,其准备金账户净值须达到10万元及以上。所有商品(粤贵银、粤贵银锭、粤贵铂、粤贵钯)的最低履约准备金率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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