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
首页
资讯
公告
邮币卡
政策
财经
人物
行情
投资者
知识库
2016年11月28日南方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商品发售业务调整交易手续费的通知,从2016年12月1日起,交易中心商品发售业务交易手续费收取方式由双边收取(买卖双方)调整至单边收取(只收卖方),收取标准由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调整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五。
原文如下:
关于商品发售业务调整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相关阅读:
工具